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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残留新国标正式实施

2026年3月10日| 浏览:626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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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6)新版标准全面取代旧版标准,正式实施,为我国日常食用农产品划定一条更科学、更严格的安全底线。
新版标准在合并了之前两个旧版国家标准(GB 2763-2021、GB 2763.1-2022)的基础上新增了370项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并对23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一共规定了食品中585种农药的10749项最大残留限量。新版标准的实施将为指导农业生产科学用药、提升我国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国际贸易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为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施加“硬约束”,意味着我国从日常食用的主粮,到品种繁多的蔬菜瓜果,几乎所有的植物源性农产品,在生产、流通、检测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了明确且统一的“度量衡”。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标准全面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实现了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

据悉,新版标准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一是新增的各项最大残留限量均依据科学数据研究制定,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生产、科研、消费、管理等各有关方面及社会公众的意见。二是突出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新版标准中蔬菜、水果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占标准总数的56.6%,为进一步加强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提供了依据。三是注重最大残留限量与检测方法协调,新增14项覆盖参数更全、品种更广、灵敏度更高的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执行效力。未来,该系列标准将广泛应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以及各省市级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作者:河南科技报全媒体记者 齐荣生

编辑:杜勇

审核:雷建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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